保險_50歲以下退伍青農可參加農保領農退儲金1110121
過去服短期役軍人退伍後選擇從農,但在國內已為農民建立退休儲金制度保障退休生活的此時,這批退伍青農卻因不具投保農保資格,而無法提繳農退儲金。立法院今(7)日三讀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3條之1修正草案,服短役期退伍青農返鄉務農,未來將可參加農保並提繳農退儲金。
農委會輔導處指出,以30歲退伍青農為例,參加農保每月繳78元,以明年基本工資2萬5,250元起算,未來基本工資每年調整2%估算,農退儲金最高提繳10%,提繳滿35年後退休,將可月領2萬3,506元。輔導處副處長陳怡任說,退伍青農已領過軍保退伍給付,因此將無法比照一般老農領取老農津貼每月1萬332元。
農委會表示,農保條例修正有關退伍軍人參加農保規定的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訂定,目前農委會正與國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積極籌備各項準備工作,以讓退伍青農可早日參加農保及農民退休儲金。
※退伍青農參加農民健康保險應攜帶文件(不發給老農津貼)
1.國民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
2.含現住人口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未同戶者應另檢附土地所有人含現住人口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10日內請領之全戶戶籍謄本一份】。
3.土地登記謄本,每人(田.旱0.1公頃或林0.2公頃)10日內之謄本,以配偶、直系血親、翁姑或媳婦所有農業用地加保者,應檢附土地所有人出具之土地使用同意書。
4.國防部各軍司令部核定之退除給與名冊(公文及名冊)。
5.再加保者付投保資料表。
6.切結每年實際從事農業工作九十日以上、無農業以外專任職業、未參加其他社會保險、未領有勞保、公保、軍保社會保險養老給付或老年給付。
7.提供銷售農產品金額25萬元/每人或投入農業資材15萬元/每人以上之憑證或農業用地經營規模達達實耕者認定基準(例如:水稻2公頃、雜糧作物1.3公頃…)。
8.經農改場及鄉公所辦理現地勘查及照片2張及申請農用證明,本人至農會親辦。